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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义师范学院关于征集百年校庆标志、校史资料和文物的公告(2号公告)
2008-07-10 10:51:18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246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200810月,我院将迎来建校100周年华诞。世纪风雨沧桑,百年磨砺奋进,这既是展示我院历史发展成就的重要时机,也是学院迈向新进程开创新辉煌的重要机遇。在迎接建校100周年校庆之际,学院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校友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百年校庆标志以及校史资料和文物。

一、校庆标志作品要求:

要凸显我校百年师范传统,立足西部、服务山乡的办学特色,构思新颖,主题鲜明,简洁明朗,寓意丰富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,便于识别和制作,有较高的审美价值;应包含遵义师范学院中英文校名(中文校名用现行字体,英文校名为:ZunYi Normal College);作品要分别制作彩色稿、黑白稿各一幅,尺寸采用标准16开,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。

学院校史简介见http://spc.zync.edu.cn:8091/histroy/2008/0709/article_13.html

校训:厚德树人 笃学致用

校风:遵道循义 敦品励学

教风:道业并重 德识双馨

学风:力学力思 求知求是

二、校史资料和文物征集:

1、征集内容:

1、从1907年建校以来各个时期各级领导、著名专家学者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演讲时形成的题词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、原始记录或报道材料等。

2、学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负责人、系主任和教授(含建国前的其他教师)聘用、任命或嘉奖文件以及他们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、教具、编著或发表过的文章等。

3、反映或记载我校校友在不同历史时期重要成就、成果、事迹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实物、照片、录音、录像、文章或相关书报刊物等。

4、本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校徽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文凭等实物、照片或复印件。

5、本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、纪念册、纪念物等实物、照片或复印件。

6、本校各个时期编印、出版有代表性的各类报刊、印刷品的原件或复印件。

7、本校各部门在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意义或纪念价值的各类文件、印刷品的样本(包括教学大纲、实习大纲、实验大纲、指导书目、考卷、教材等,已归档的文件除外);使用过的印章、校标、纪念章等实物、照片或复印件。

8、本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)形成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状、奖品、纪念品、文件等实物、照片或复印件。

9、本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、科研、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、仪器、设备、模型等实物、照片或其复制件。

10、能够反映或记载本校光辉历史、展示一代代师院人艰苦奋斗、求实创新精神风貌的其他实物、照片、文献资料。

2、征集资料的基本要求及说明:

1、提供图片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。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。

2、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鉴定资料、题词、书画作品等,提供人请注明是否愿意捐赠。

3、学院或各单位、各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院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,请提供给校史陈列馆永久保存。

3、征集方式:

1、凡自愿捐赠上述文物和史料的个人或单位,请与我院校庆办公室联系,并将所捐赠的物品作一说明。

2、学院将向捐赠的个人或单位颁发捐赠证书,以致谢忱;对特别珍贵校史资料,视其价值给予适当奖励。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,得到永久妥善保存。在校史陈列馆展出时,将注明捐赠者的名字,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文物,学校将提供方便。

3、捐赠者如不便提供原件,可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,或由我院复印或复制。复印(制)件展出时,在复印(制)件上标注提供者的单位和名字。

4、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、文物、照片、资料等,无论大小,将一律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。

三、联系方式:

1、负责部门:遵义师范学院校庆办公室

2、联系电话:0852-8888100   0852-8922406

传真:0852-8923395

E—mailxqban123@163.com

3、联系人: 陈姝蓉  尹兰  何蓉

4、校庆标志征集截止日期和报送方式:

作品请于20088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,并注明作者联系方式。

5、史料征集截止日期:2008830

我们竭诚欢迎广大校友、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或提供线索,并希望在本次征集工作之后继续向我院提供校史资料和文物或线索,我们对此表示衷心感谢!
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