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 办:遵义师范学院
二、承 办: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
三、协 办:遵义市美术家协会
遵义市书法家协会
遵义市基础美术教育学会
四、组委会:
顾 问:袁利民(遵义师范学院党委书记)
周 帆(遵义师范学院院长)
艺术顾问:邓永平(遵义市美术家协会主席)
王道常(遵义市书法家协会主席)
主 任:王爱华(遵义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)
副主任:周素莉(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党总支书记)
李建春:(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副系主任)
委 员:周桂林、青寰、杨萍、李建春、漆文莉、王绿竹、余欢地、胡黔正、崔帆、姜凌
秘书长:李建春(兼)
展览部主任:周桂林(兼)
成 员:李强、隋邦平、田济东
展览办主任:高朝鹏
成 员:夏颜、扬莎、赵杰、牟孝梅、陈元鹏、聂建平
五、参展资格:
遵义师范学院历届毕业生和在校师生。(往届毕业生投稿请附200字个人简历及六寸生活照一张)。
六、投稿要求:
1.内容:要求积极健康向上,展现我院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及成果。美术作品形式不限;书法作品古今诗词或联、赋、格言均可。
2.作品尺寸:油画、水彩、水粉、素描等形式的作品,尺寸(含外框)不超过1.5×
摄影作品不小于10寸照片(要求装玻璃框)。手工艺术作品:手工艺作品60cm以内。
3.要求参展美术作品由参展者自配外框;国画和书法自己装裱。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字写清作者姓名、所属系室、作品名称、作品类别、尺寸(高×宽)、联系电话,作品数量不限。
4.奖励: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,并编入《遵义师范学院百年校庆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展》画册。
七、中小学美术教学经验交流会要求
1.展览期间将同时举办“中小学美术教学经验交流会”, 交流会采取征稿与邀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内容以中小学美术教学经验体会为主,也可以谈创作体会和其他感受,3000字以上。
2.要求交打印稿两份;交电子稿一份。
八、交作品和文稿时间: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。
九、交稿地点: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办公室高朝鹏主任收。
联系电话:8924338转601;8924338转605(寄文稿信封右上方注明“文稿”二字 )。经验交流会电子稿发送到:msx222@163.com
十、 展出时间:2008年10月18日
十一、展出地点: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展厅
十二、交流会时间:2008年10月18日下午2点30分。
十三、交流会地点:遵义师范学院美术系会议室。
十四、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,未入选作品将于2008年10月15日前退还作者。
遵义师范学院“百年校庆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展” 组委会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